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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

发表日期: 08-01-16 15:45:46阅读次数:


审批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
主办科室:水保监督站 协办科室  审批时限 20日内
审批方式:单独审批 审批对象 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人
收费情况:无 审批类型 审批 有无审检 无
设定依据 
《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和种植的林草,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落实管护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全文内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水利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搞好水土保持的通知》四、开发者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应附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时应征求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审批。土地管理部门要会同水土保持等有关部门确定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的验收标准,并组织检查、验收。
水利部、国家电力总公司《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七、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洁净的措施,防止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对因开发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负责治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对已建电力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应依法组织治理。
水利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一、在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水土保持的措施,防止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因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由建设单位负责治理。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水利部、交通部《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三、公路建设项目应贯彻国家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水利部、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三、铁路建设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水利部、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一、凡从事有可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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